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专项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议
2021年7月26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根据《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专项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年1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参加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议的单位有: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林草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楚雄国家高新区审批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环保技术专家7人。
7月26日上午9:30分,一行人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组织下,对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现场踏勘,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我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在现场向各位随行人员细致解说,以便各位参与人员对项目有实质性的了解。参会人员走访了整个园区,并对周边环境做了详细勘察。


7月26日下午14:30分,所有参会人员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召开《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专项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议。会上,各位专家及审查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提出意见,我公司技术员对各个问题作出针对性的回复,会上听取各位的建议,并认真记录笔记,会后按要求认真核实并修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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