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技术评审会顺利通过
2022年8月24日,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本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本次参加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审会的单位有: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及环保技术专家4人。
8月24日上午9:20分,参会人员到达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地),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我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员现场向各位随行人员细致解说,让各参会人员对项目进行实质性了解。参会人员走访了整个厂区,并对项目周边情况做详细勘察。项目勘察完毕后到建设单位会议室召开评审会。会上由我公司技术相关负责人对报告和项目情况做汇报,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环保技术专家对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环保技术专家认真的研究和讨论,最后项目顺利通过评审。会后我公司会尽快修改并完善报告内容,推进本项目下一步的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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