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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云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组织召开6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云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云南湘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玉溪华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验收编制单位)及3为技术专家等。会议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汇报,并经认真讨论、评议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的决定》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想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13日)。
一、项目概况
云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6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平地社区(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机房、配料站及原料堆场等相关的公辅设施。生产C10~C60强度混凝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60万m3的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9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3.59%。项目于2013年11日开工,2013年12月建成。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环评阶段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主要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为:(1)设备及规模:环评街道设计1条250m3/h的生产线,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2条180m3/h的生产线,但生产规模未改变,仍为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也较环评阶段随之增加。(2)临时办公楼建设:环评阶段未考虑建设临时办公楼,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满足生产需要建设了临时办公楼。(3)环保设施:环评阶段场地清洗和设备清洗废水排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但实际建设建设中场地清洗废水无法有效排至三级沉淀池,新建了 一个沉淀池克有效收集场地清洗废水,不会出现废水乱流现象。
二、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一)环评情况:项目于2013年3月15日在华宁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135304243020001),2013年11月13日取得华宁县环保局“关于云南恒宇混凝土有限公司6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华环审[2013]42号),同意项目建设。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目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经调查了解,项目施工期未受到污染投诉。
(三)运营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设施河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没有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按“报告表”中所列标准执行。
(2)项目执行雨污分流制,设备、车辆清洗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作业地面清洗废水净化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搅拌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玉珠水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草坪及树木浇洒,不外排。沉淀池做防渗处理,项目区为废水排口。
(3)①项目堆场建设了4m高的挡墙和顶棚,为半封闭状;项目方采取及时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的砂石料、及时冲洗搅拌区域地表;料仓设置三面围挡和顶棚。②项目筒仓配备安装了布袋4要布袋除尘器,主要用于收集该阶段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2018年7月4—5日玉溪华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粉尘的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粉尘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项目沉淀池污泥由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回收,作为改公司水泥生产原料使用;除尘灰回用于项目生产,生活垃圾并入玉珠水泥有限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场内已种植大量绿化植被,有效减少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项目建设满足“三同时”要求。目前,项目目前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总结
项目已建设了雨污分流管网、蓄水池、沉淀池、布袋除尘器以及料场封闭设施等环保设施;绿化美化措施已落实;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经个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达到环评及审核意见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环评要求及其审批意见已基本落实,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负荷达到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四、公示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可联系:李总 13987712529
验收组名单.pdf
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