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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污染源 |
环评建议措施 |
实际落实措施 |
对比环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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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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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 |
①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并及时清运土石方至指定渣土场。②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场地浇洒等,雨天排入市政管网③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项目区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④及时进行绿化。⑤积极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并有专职人员进行监督。⑥加强施工管理。 |
项目已按建筑施工要求进行;现施工期已结束,建设期间未发生扰民纠纷;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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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 |
①施工场界设置挡墙、主体建筑外布置防尘帷幕,减少扬尘的危害。②对施工场地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定期洒水。③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和平整,采取洒水降尘、垫草席等措施④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使用车厢可封闭式的车型或车辆加蓬处理⑤工地边界设置2.0m以上的围挡(云珠小区、阳宗小区一侧围挡高度不低于4.0m),并在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工程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进行覆盖堆置。原料和临时表土堆存用土工布进行覆盖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⑦择环保型产品,按规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必须设置车辆过水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即“三池一设备”)⑧按照《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的要求文明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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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噪声及振动 |
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移至人民西路一侧,远离各敏感目标,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④在临云珠小区、阳宗小区等敏感目标一侧采取不低于4.0m高的挡墙度等阻隔措施。⑤根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以及《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⑥控制强振动施工机械的使用,对施工期地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做好记录,云珠小区和阳宗小区周边的地基进行护坡及锚固处理。⑦除选择正确的施工工艺外,建立基坑和建筑的变形观测,设置预警机制;若在建设过程发现对云珠小区及阳宗小区有变形等不良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连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⑧加强施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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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体废物 |
①废弃土石方、砖瓦、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及《玉溪市澄江县城市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委托相关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②加强施工期管理,不得洒落抛弃。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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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态影响 |
①按照《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场地竣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环境及时进行修复。②严格按照“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进行。③工程绿化以植树为主,适当选择的植物配之,植物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④外地苗木和花卉及种子及其它繁殖材料按《植物检疫条例》进行检疫合格后才能调入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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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环境 |
①避开繁忙道路和交通高峰时段,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②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粉尘、噪声、固废以及振动等的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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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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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 |
①必须严格按本报告的排水方案执行,保证废水达标外排,运营期项目排水应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流畅。②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化粪池,隔油设施应按《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设置。③按有关规定规范排污口,并设立明显标志。④定期清淘化粪池,每年不得少于2次,以保证化粪池的处理效果。⑤完工接通城市排水管网前,须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
①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项目区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澄江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由于目前小区入住率低,废水产生量较少,不能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故本次验收未对小区废水进行监测,待小区入住率达75%以上时,建设单位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小区废水进行监测,废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澄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经调查,目前,项目生鲜超市尚未入驻,待入驻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③项目在东南侧设置了1个排污口接市政污水管网。
④经调查,目前项目入住率较低,废水产生量较少,化粪池暂未清掏过,届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淘处置。
⑤项目排污管网已接通城市排水管网,正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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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 |
①使用清洁能源。②根据《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引进商业。③垃圾桶设置应合理,加强管理,生活垃圾应委托澄江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⑤化粪池污泥及时清运⑥地下车库排气口的位置应布置在各建筑物约10m的绿化带内,项目地下室排气口的位置均远离进气口,分散设置。确保项目地下车库的排风口位置均不处于涡流区。⑦加强绿化。⑧及时清除厨余垃圾。 |
①项目采用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②项目商铺尚未进行招租,届时根据《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引进商业。
③项目区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经调查,目前由于项目入住率较低,废水产生量较少,化粪池暂未清掏过,届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淘处置。
⑤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的位置布置在各建筑物绿化带内,项目地下室排气口的位置均远离进气口,分散设置,项目地下车库的排风口位置均不处于涡流区。
⑥经调查,项目小区空地处进行了植树种草,绿地面积17720.79m2,绿化率达35.13%,同时于2017年12月通过绿化验收。
⑦项目厨余垃圾及时清除,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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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噪声及振动 |
①选用低噪音设备且设置在地下专门的机房内②不在休息时间割草,合理安排割草顺序。③对于项目区的设备噪声,如机械送风排风系统等,建设单位应采取的减振措施包括:落地式安装及吊装的风机均设隔振垫;设计选用性能好、噪音低、节能型的先进设备;各送、排风管、风口选择合理的风速,在其进出口管道上设软接隔振;各送、排风管上设消声器或消声静压箱,降低噪音。④在凤翔路、竹园路及人民西路经过项目区两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⑤按照环监[1995]100号《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商业活动。⑥项目商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日后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重新环评。 |
①项目备用发电机、水泵等选用低噪音设备且设置在地下专门的机房内。
②项目不在休息时间割草,并合理安排割草顺序。
③项目区通风系统、排风系统,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安装在地下室独立房间内,经过墙体、楼板隔声和距离衰减降噪。
④项目已在凤翔路、竹园路及人民西路经过项目区两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⑤现场调查时,项目区商业区入住率为0。等招租时严格按照环监[1995]100号《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商业活动。
⑥目前,项目商铺尚未入驻,待确定入驻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根据2017年7月8日至9日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邻交通干线边界一侧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满足2类标准要求。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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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废 |
①在项目区设置垃圾桶对住户、商业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需要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场处置。②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③隔油池的废油应收集后交给有处置权限的单位进行处置,厨房餐饮垃圾、泔水等厨余物可交给当地养殖户进行处置④医疗垃圾应堆存于专门的房间设施内,最终由澄江县有处置权的单位进行处置。⑤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
①项目区设有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经项目区垃圾箱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项目化粪池污泥尚未清掏过,届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③经调查,目前项目生鲜超市尚未入驻,隔油池届时由具体运营超市设置,隔油池废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厨房餐饮垃圾、泔水等厨余物交给当地养殖户进行处置。
④现场调查时,项目社区医疗卫生室尚未建成,待社区卫生室确定入驻后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⑤项目区管理严格,责任明确。小区管理制度见附件9。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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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下水 |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等)各池体、管道、地面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
项目已对污水管道、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丙纶防渗漏处理。 |
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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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风险 |
应急措施火灾、燃爆事故的防范措施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
项目严格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对小区及商铺人员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理,严防火灾等风险事故的发生。 |
满足 |